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测管理规定

来源:环球体育
发布时间:2024-11-11 15:38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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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测管理规定

  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变电检测管理,提高检测水平,保证检验测试质量,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规定。

  第二条本规定对变电设备检验测试职责分工、检测分类、检验测试周期、检测计划、检测准备、检测实施、检测验收、检测报告、检测分析等方面做出规定。

  (一)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、行业标准及公司有关标准、规程、制度、规定;

  (三)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、考核省公司、国网评价中心检测工作,协调解决相关问题;

  第八条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电力公司(以下简称“省公司”)运维检修部(以下简称“省公司运检部”)履行以下职责:

  (一十三)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、行业标准及公司有关标准、规程、制度、规定;

  (一十五)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、考核地市公司、省检修公司、省评价中心检测工作,协调解决相关问题;

  第三条变电检测管理坚持“安全第一、统筹安排、分级负责、标准作业、应试必试”的原则。

  安全第一指检测工作应保证人身、设备安全,不发生人身伤害,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。

  统筹安排指检测计划和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结合、二次设备校验和一次设备检验测试结合、同一间隔设备检验测试工作结合,统筹安排,减少间隔或回路设备停电次数和时间。

  分级负责指一类变电站执行国网评价中心、省评价中心、省检修公司三级检测机制;其它变电站执行省评价中心、运维单位二级检测机制。

  第五条检测工作员在现场检测工作中应格外的重视人身安全,针对带电设备、启停操作中的设备、瓷质设备、充油设备、含有毒气体设备、运行异常设备及其他高风险设备或环境等应开展安全风险分析,确认无风险或采取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开展工作,严防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。

  第一十七条地市公司运维检修部(以下简称“地市公司运检部”)履行以下职责:

  (四十七)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、行业标准、公司及省公司有关标准、规程、制度、规定;

  (八)开展特高压1000千伏GIS设备特高频局部放电、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与变压器高频局放检测;

  (二十二)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、行业标准、公司及省公司有关标准、规程、制度、规定;

  (二十四)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、考核变电检修中心、运维分部(变电运维中心)、特高压交直流运检中心检测工作,协调解决相关问题;

  标准作业指检测工作应全方面执行标准化作业,应实现对作业风险、关键环节的有效控制,确保作业全过程安全和质量的可控、能控、在控。

  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35kV及以上变压器(电抗器)、断路器、组合电器、隔离开关、开关柜、电流互感器、电压互感器、避雷器、并联电容器、干式电抗器、串联补偿装置、母线及绝缘子、穿墙套管、电力电缆、消弧线圈、高频阻波器、耦合电容器、高压熔断器、中性点隔直装置、接地装置、端子箱及检修电源、站用变、站用交流电源、站用直流电源、构支架、辅助设施、土建设施、避雷针等28类设备和设施的检测工作。

  (四十九)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、考核变电运维室、变电检修室、县公源自文库检测工作,协调解决有关问题;